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近日,广州市制定印发《广州市高效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提出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规范开展失信信息公示,实施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
《方案》提出,2024年6月底前,市信用平台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建立完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并率先将国家规定的市级初审时间“受理+初审”合计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完成。
《方案》明确各类失信信息信用修复职责分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牵头,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市级初审。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修复申请;个体工商户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在信用广东网站提出修复申请。
申请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由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单位负责受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同意将失信主体移出名单。申请提升行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由相关评价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受理,并按照本行业领域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进行核查后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价等级。
《方案》将信用修复事项拓展至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其他失信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4大类19项,创新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行业信用评价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提出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明确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部门,在对执法对象作出行政处罚、出具处罚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信用修复的政策要求、修复条件和办理流程等。
(编辑: 广州网 龙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