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丹羊)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虎门大桥限制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通告有效期的通知》(下称《延长通知》)。《延长通知》自2024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15日。
据悉,根据虎门大桥桥梁安全检测维修工作的紧急需要,为确保虎门大桥桥梁结构安全,依据相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8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虎门大桥限制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的通告》(下称《通告》),自2019年8月16日0时起,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坦尾立交)。
相关部门对政策进行解读称,《延期通知》是延续实施《通告》交通管制措施并重新发布的文件,制定的目的是根据虎门大桥桥梁安全检测维修工作有关计划和工作需要,继续实施“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坦尾立交)”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虎门大桥桥梁结构安全。
《延期通知》并未修订《通告》内容,仅将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8月15日(即延长5年)。相关交通管制措施仍然与《通告》保持一致,即“全天禁止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通行莞佛高速虎门大桥段(太平立交—坦尾立交)”。
(编辑: 广州网 龙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