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岑柏瀚、胡啸)广州警方昨日通报:3月10日起,广州将新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届时,全国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广州市居住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公安局在去年7月起先后开通海南省等27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在今年3月10日起新增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广州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的办证手续和办证地点请办事群众登录广州金盾网、“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等查阅,也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
(编辑: 苏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