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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www.guangzhou.gov.cn2022-07-30 15:30:00来源: 中国广州网

【内容摘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要内容。面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如何立足混合所有制企业体制特点健全完善纪检监察职能,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合规经营管理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的工作实践,分析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提出思考与对策,为进一步探索新时代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思路。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纪检监察;探索;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一表述凸显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做好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随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困境。本文以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下称“一汽公司”)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工作实践,分析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提出思考与对策,为进一步探索新时代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思路。

一、深化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征。混合所有制是指由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所有制形式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因股东出现多元化,与传统体制下由党委管理企业的情况不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要建立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即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来治理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国有资本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可分为三类: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民双方股份均等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践中,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基本能按照国有股东意愿推进,民营控股企业目前还少有独立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例,其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是参股国有股东纪检监察工作的延伸,重点是对国有股东派驻到所在企业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国民双方股份均等混合所有制企业情况较为复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基于参股国民双方的协商,部分企业最终体现在公司章程中。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最鲜明特征,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最大亮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坚定不移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无死角、全覆盖、不放松的内在要求,必然需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不同体制企业贯彻落实。近年来混合所有制企业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警示混合所有制企业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相对国有企业而言,混合所有制企业成分复杂、主体多元,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保证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避免贪污浪费,有利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各类风险,融洽干群关系,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混合所有制不能例外。党领导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有民营经济的成分,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党的监督放在一边。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都在发生着变化,各种利益格局多元化,在这个特殊时期,面对各种思潮的影响和种种利益的诱惑,一些企业的领导干部最终没能守住道德底线,严重地影响着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基于以上考虑,要立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实际,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由企业特点决定的,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防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腐败的需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的新路子,任道而重远。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以及股份制企业的涌现而出现的新兴的企业组建模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目的在于追求企业利润和社会效益最大化,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固有的特点注定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会面临更多的挑战。

(一)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定位认识不够清晰。混合所有制股东多元化,与党委管理的传统体制企业情况不同,纪检监察工作定位面临新考验。有些观点认为企业的首要任务是创造效益,如在党建、纪检投入太多,会加重管理成本,甚至影响生产经营;有些观点认为纪检监察专属党内工作,不应“越位”或过多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有些观点还认为只需照搬国企模式,无须结合体制创新完善。由于定位不清,容易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生产经营领域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的经验做法不多。目前,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比较少,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目前暂无成熟案例可以借鉴。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建设、考核管理还不够完善,缺乏有针对性和全面性的规范指引,造成纪检监察履责不全面,监督工作不到底。

(三)监督力量与现代企业治理目标有差距。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未能紧贴当前国家推进合规化建设的背景要求,与工作实际需要不匹配,缺乏有法律、审计、党务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于解决专业领域的问题力不从心。

(四)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不同于传统国有企业“党管干部”模式,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不再拥有对人、财、物的支配权,纪检干部除受上级纪委、同级党委领导外,还受企业行政方的考核管理。两者在工作思路和要求不尽相同,相关工作资源和路径存在差异,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得到重视并发挥积极作用存在一定困难,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大胆作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出现不愿担当、无力担当的现象。

(五)混合所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还未建立。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由于股东之间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在标准规范上侧重点会有所不同,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资源配置相对较少;在管理队伍方面,管理干部因来自不同体制,造成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上有所不同,党组织对队伍的管理难度会加大,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一定压力。

三、加强混合所有制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当前混合所有制经济中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挑战,尤其需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一把手负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混合所有制纪检职能定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纪检工作既是企业党建和推进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党委建制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门,也是实现与上级纪委监委、国家执法单位职能对接、完成企业交办工作任务的具体执行部门。一汽公司国有股东与民营股东合作谈判时,已明确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这是股东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的机构设置及相关人员配备的顶层设计。一方面,一汽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设置纪检监察工作机构,配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另一方面,考虑到企业经营实际及对成本管理的要求,专职干部按照同等规模企业纪检干部职数下限配备。明确落实职能定位,使纪检监察工作有力保障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公司高质量的发展。

为更好应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应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符合混合所有制体制特点的纪检监察工作做法,加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细化任务指标,优化工作考核,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发挥落实到位。

(二)强化纪检监察服务保障职能。根据混合所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更聚焦生产发展的特点,监督方向、工作方式应向务实转变,监督职能除了处理解决企业各类腐败问题,用严格监管手段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外,更应侧重于“治未病”,防范问题的出现。应以企业行稳致远发展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企业纪检工作与生产经营的契合点,将纪检工作有机融入到企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与改革发展的过程。通过列席重要事项决策会议,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不断提高纪检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能力。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党委及经营管理层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完善纪检监督服务保障职能,助力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近两年来,一汽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将安全生产、物业出租、包租车业务、气价调整、停场管理等纳入监督内容,形成生产经营业务监督清单,将监督探头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同时前移监督关口,在未发现问题或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启动监督检查,主动出击预防潜在风险,提升监督促生产效果。通过定期检视日常监督机制,实施动态调整完善,保证监督工作机制能跟上企业发展脚步,促进生产经营向好发展。

(三)建设协同高效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一是探索股东双方一体协同高效工作模式。以现代企业制度“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治理架构为基础,充分收集股东意见,创新完善纪检工作机制,以纪检、审计为主,会同合规、法务等相关部门,构建全方位内部监督体系和更加紧密高效协同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纪审法三力合一,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各层级工作负担。二是设置精简高效的机构与人员配备。既要按要求健全机构,但也要考虑到,随着民营资本的进入,不能一味地强调足额配备队伍力量。为满足高效运转、管理扁平化及服务中心工作的要求,可考虑将纪检与审计、法务、合规部门合署办公,进一步完善分支机构纪检小组工作机制,确保在不增加人员职数和管理成本的前提下,统筹落实日常监督工作。三是构建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实现在股东单位之间建立干部双向交流锻炼渠道,让纪检干部深入了解不同体制企业管理的优缺点,增强推进混合所有制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识、提升履职综合素质。 

(四)推动落实法人治理体系建设。以企业合规建设为切入点,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相互制衡、科学决策的管理体制和灵活高效的运营机制,打造廉洁合规三道防线。纪检干部应主动参与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对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风险点的研判,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和效果评估,推动落实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预警提醒,最终形成制度管理、规范运行的治理体系。另一方面,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努力营造企业廉洁合规经营管理环境。

(五)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一是激活和调动混合所有制各方股东资源,加强股东共建交流,做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争取不同所有制性质股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可支持和资源投入,厚植混合所有制党建和纪检工作的价值观念,构建发展求同存异的“统一战线”。二是积极探索廉洁从业教育新途径,将廉洁教育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丰富教育载体,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股东、高级管理层、干部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促进法纪意识、合规意识、责任意识的提升。三是从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出发,做好信访办案工作,做好纪法衔接,切实维护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高锐轩,马晓林.混合所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17):2.

[2]严壮立,蔡杰.广汽集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机制[J].国企管理,2020(8):37-41.

[3]鲍明圆.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9(12):323-324.

作者: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杨树明 游飞弦

(编辑: 党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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