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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融合问题思考(2023年12月)

www.guangzhou.gov.cn2023-12-22 09:00:00来源: 中国广州网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党内监督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国有企业应该推进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相融合,提高监督治理效能,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党内监督;业务监督;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推进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国有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

一、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有效融合的必要性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目的是推动人员廉洁,是对“人”的监督。业务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项业务工作,目的是推动企业合规运营,是对“事”的监督。当前企业涉及项目建设、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权力集中、资金技术密集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而这些行使权力的往往都是领导干部[2]。由此可见,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二者虽各有侧重,但彼此之间目标统一、方向一致、对象关联、内容相通、方法互补,都是为了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发展和安全。推动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有效融合,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提高治理效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国有企业推进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制改革,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确保权力不被滥用[3]。国有企业要建立各类监督有效沟通和协作机制,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但在推进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贯通融合过程中,发现存在内部多头监督、重复监督、监督缺失的现象,距离党中央和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

(一)监督意识不强

部分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员工对监督的定位、作用认识不够到位,缺乏主动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往往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工作上,而忽视了监督工作。部分领导干部和员工认为,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会影响工作进度,有时为应付检查考核而做表面监督,难以识别真正问题,为企业发展埋下了风险隐患。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

部分国有企业还在探索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相融合的工作方法,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没有结合实际做监督计划和方案。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没有对应的措施去规避考核不力和奖惩不公的情况,导致推进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贯通融合过程中,杂乱无序,无法可依,不仅没能发挥监督作用,反而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监督方法不全面

部分国有企业因为缺乏监督意识、能力不足、经费受限、工作方式落后等原因,还在使用表格填写、文档审查、当面问询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工作思路不够明晰,举措还不够实,监督过程繁杂且效率低下,导致工作成效参差不齐,并且缺乏有效的实手段。

(四)监督能力不扎实

国有企业履行监督职责的大多是兼职党务人员,时间和精力有限,部分人员专精业务,部分人员熟悉党内事务,均在各自领域、视角下开展监督,导致监督资源分散、力量单薄、协同不够,耗费了时间却无法收获理想的结果,进而导致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融合的效果不明显。

三、国有企业推进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对策

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均为“一岗双责”,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正是党内监督和业务监督融合必要性的体现,国有企业推进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在体制机制上具备天然优势。

(一)提高政治站位,督促扛紧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针对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员工对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理论武装。要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准确把握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贯通协同的发展脉络、基本要求、目标原则等,通过内网公告、党建宣传栏、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全体员工参与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细化监督清单标准,制定纪委监督清单、职能部门监督清单、基层党组织监督清单,明确监督任务、对象、内容、标准等,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为各类监督提供清单化指引。

3.典型示范引领。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谋划、积极配合,在贯通协同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自觉遵规守纪,带头接受监督。强化对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优秀案例的宣贯,选树先进典型,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从正反面典型案例说明监督贯通融合不是企业发展的绊脚石,而是加速前行的助推器。

(二)强化系统集成,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针对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机制不健全、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健全规章制度。国有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等规章制度,推动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真正做到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规章制度能够真正发挥规范和指导作用。

2.搭建监督平台。国有企业要搭建基层监督平台载体,指导基层党组织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开展“基层监督课题项目”,确定监督计划和工作目标,并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强化过程指导,让基层员工广泛参与进来,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3.完善考评机制。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是否真正发挥作用,需要通过考核评价机制进行评判。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周期、考核方法、评价指标等内容。要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和奖惩机制挂钩,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

(三)扩展监督方法,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贯通融合

针对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过程中,监督方法单一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引入信息技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党建的应用已十分成熟且全面,国有企业可以参考智慧党建的优秀案例,引入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数字化办公,减少繁杂重复的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减少人力需求,使得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更加全面、准确和迅速。

2.畅通监督渠道。想要提高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效果,仅靠少数几个人是不够的,国有企业应当开辟多条简单高效地监督渠道,让每个员工都参与到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中来,发现问题即可快速上报,让“少数人”变“多数人”。同时要注重信息筛查,避免误报导致的乌龙事件;此外还应注重反馈时效,及时反馈公示监督核查结果。

3.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将干部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一岗双责”履责情况评议,紧盯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情况全程监督,组织专题述责述廉会议和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填报,发现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及时抓早抓小。

4.聚焦重点领域。定期召开监督联席会议,推动法务、财务、人力等职能部门探索深化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盯责任保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短板促整改,形成监督合力。织密织细监督网络,加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发挥监督治理效能[4]

(四)提升监督能力,锻造新时代高素质监督人才队伍

1.建设监督人才库。为解决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融合时,工作面广、专业性强、人员不足等问题,组织各领域推选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的优秀人才,搭建起跨领域、多专业的监督人才库,参与监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

2.专题培训促提升。要用好纪检、财务、审计等培训平台,围绕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业规范文件,聚焦监督涉及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化专题培训,着力锻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的监督铁军。

3.实践锻炼强能力。建立定期交流学习制度,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开展联合调研、定期研讨、实战练兵等方式,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监督、专项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干部队伍实战能力,提升监督质效。

四、结语

国有企业纪检机构要按照“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求,紧紧围绕中心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持续推进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贯通融合,实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参考文献】

[1]王晓鹏,深化国有企业政治监督工作实践与探索[EB/ OL].中国广州网,(2022-12-30).

[2]薛彩娟,关于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的分析研究[N]. 商业文化,2022,28-29.

[3]孙继光,如何深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N]. 学习时报,2023,03.

[4]张艳,发挥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合力实践探索[N].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21,62-65.

作者: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 阮先轸 张亚

(编辑: 吴嘉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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