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文告(一)
关于“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的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共广州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于2001年10月起向传媒机构推出“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闻发布内容
市委外宣办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向在广州地区的境内外传媒及外国驻穗新闻机构发布有关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广州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或突发事件及境外舆论对我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的新闻消息。
二、 新闻发布标识(见附件一)
三、 新闻发布形式
1、常设形式
(1) 定期新闻发布会--以发布动态性新闻为主,
由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主发布;或由新闻办回答各媒体对其他问题的提问。2001年第四季度的发布会时间分别定于10月12日、11月12日、12月12日。会场定在广州艺术博物院多功能会议厅(见附件二)。
(2)电视发布专栏--在广州电视台开设"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直播室",每季一期,由市领导或五套班子的新闻发言人介绍市的重要工作、重大政策和举措,城市公益性的项目等。
(3)文告发布--以《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文告》为题定期将政府信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等途径,发送相关的媒体,供其发表或撰稿时参考。
2、非常设形式
(1)不定期的新闻发布会--针对突发事件、特殊情况(例如辟谣等)而举行,在常设会场或事发现场召开,并在突出事件现场设立新闻中心。由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或政府新闻办发言人发布。
(2)记者招待会--对需要扩大海内外影响的重大活动,在国内大城市或境外举办招待会,邀请媒体记者参加。
(3)专题采访--针对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需对社会各界沟通或媒体关注的问题,组织境内外新闻单位专题采访。
(4)记者吹风会--对于一些事件和重要政策出台背景等,邀请个别记者参加。
四、 邀请范围
港澳新闻机构、外国驻穗新闻机构、中央驻穗新闻单位、省级新闻单位、市属新闻单位等(见附件三)。
五、 有关事项
1、申请注册。由记者单位指派,个人申请,填写《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会出席登记表》(附件四),经批准后,领取证件。
2、遵守"须知"。指定记者在参加“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记者须知》(附件五)。
3、会前预告。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主题将于召开之
前一周通过"中国广州"网对外公布,网址为:http://www.guangzhou .gov.cn。
4、记者提问。记者如对新闻发布主题或其他专题内容有疑问,请于会前一周函告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5、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共广州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联络办法见本文首页头。
附 件:
1、 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标识
2、 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定期发布会场示意图
3、 邀请参加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媒体名单
4、《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出席登记表》
5、《广州市对外新闻发布记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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